被告拒收判决书应怎么办?

2024-11-15 07: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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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拒收判决书的,判决一样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 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因此,即使拒收判决书,也已视为送达,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判决书就会依法生效。

扩展资料:

收到判决书后的处理方式:

当事人收到法院判决书后怎么处理,依据自身的需要而定,如果对法院判决结果没有异议的,就按判决结果执行,如果有异议的可以上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回答2:

法院还可以通过留置送达以及公告送达等其他方式,因为法院一定要结案,所以送达问题不需要太担心。不过时间方面可能会稍久一点,因为如果采用公告送达,就需要60天的公告期和15天的上诉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回答3:

法院还可以通过留置送达以及公告送达等其他方式,因为法院一定要结案,所以送达问题不需要太担心。不过时间方面可能会稍久一点,因为如果采用公告送达,就需要60天的公告期和15天的上诉期。

回答4:

您好
拒收可以留置送达,视为已经送达,所以涉及不到不生效的问题,您不用过于担心。

回答5:

广东胡律师:

原告可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个就由不得被告以借口拒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