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两道劳动法的题目,谢谢!

2024-11-19 22:52:1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题中违以下规定:
  1、录取了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有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4、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5、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确性支储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6、用人违法约定工资支付周期。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约,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确定。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计发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或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约定,但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
  实行年薪制或者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年终或才核周期届期时应当结算并付清工资。

  (二)题,很抱歉,临时有工作要做,所以晚点于回答你吧。

回答2:

1、张某和原企业的劳动合同并没有解除
2、合资企业在明知张某与国有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招用张某,给国有企业造成损失的,国有企业有权要求张某和国有企业赔偿,其中合资企业承担比例不低于70%

回答3:

不会

回答4:

问孙晓萍吧,我有她电话,你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