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先垫付医疗费,该怎样做才能得到法律保障?

2025-03-22 15: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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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肇事者的财产。主张先予支付医药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回答2: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会出责任认定书,肇事者根据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对受害者进行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垫付。”所以,可以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以此起诉车主。如果是交强险的医疗费,作为受害者一方可以申请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先行支付.
如果楼主的肇事者即为车主,直接拿着认定书去法院起诉就可以,不过按实践经验来看,还是建议最好协商解决,即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只要有书面证据,法院都会支持你的。
另外要指出的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所以楼主注意不要超过一年的期限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