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是否计提折旧?

2025-04-02 21: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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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因为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总额=固定资产的原价-预计净残值-累计已计提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财政部财会[2006]18 号)
  (一)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回答2:

不需要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每年资产负债表日需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比较,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需按新的账面价值(减去减值准备,扣除预计净残值)在剩余使用寿命里摊销计提折旧。  具体请看如下截图(中级会计书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