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私了,一般是指达成刑事谅解。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一般是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并由被害人一方向对方出具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有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所以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员的家属开具的,一般由承办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具体办理。谅解书应当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重点要表达清楚受害者已经谅解,同时受害人请求免予追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是否可以私了(即由被害人和对方协商处理,不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关健要看是什么性质的刑事案件。
如果是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或是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了。而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刑事案件的,则不可以私了,但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在法院量刑时可予以从轻处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现实困惑
王某因染上赌博的恶习而负债累累,为了还清赌债,王某经常向父母要钱。刚开始,王某的父母出于对孩子的疼惜,总是答应王某的请求,要多少钱都给他。不久,王某的父母得知王某赌博的事情,痛心疾首,他们决定不再纵容儿子,一分钱也不再给他。失去金钱来源的王某气恼之下,开始强行向父母要钱,父母不给,王某便拳脚相加。长期受虐待使王某的父母苦不堪言,但是他们怕丢人一直没有声张。邻居们忍无可忍,向公安机关举报了此事。接到举报的警察调查此事时,向王某的父母调查取证,王某的父母却否认了此事。这种情况下,还可以追究王某虐待罪的刑事责任吗?律师点评
如果王某的父母不向法院告发,王某虐待父母的行为尚未产生严重后果,对王某的虐待行为可以不必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都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但是有些案件法律规定由被害人提起自诉,采用“不告不理”原则,即如果当事人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会主动受理。虐待案件就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检察院不能提起公诉。因此,只要王某的父母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王某的虐待罪,并且王某虐待父母行为尚未产生严重后果,王某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特别提醒
刑事诉讼中,对于一些轻微的犯罪案件,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也就是说,受害人不向法院告发,法院也不会主动受理。
你好,要区分公诉或自诉案件,若公诉案件一般不可私了,如果得到受害人谅解后,只能在量刑时考虑从轻处理。
如果是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或是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了。而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刑事案件的,则不可以私了,但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在法院量刑时可予以从轻处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