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证条件,单亲家庭可以办理吗

2025-03-22 05:08:4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单亲家庭子女随母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办独生子女证:
条件如下:
1,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2,离婚时孩子判由母亲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可见,必须在子女十六周岁以内的才能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否则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办理手续如下:
一、应该提交的资料:
1、母亲单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2、夫妻双方的《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5、母亲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
6、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7、母亲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二、办理的主要程序:
(一)、符合办理条件的,母亲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二)、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母亲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

回答2:

办理独生子女证截止日期为2015年年底前,2016年以后出生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具体办理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照片首先到居委会证明签章,然后到区政府计办或上一级计生办。整个流程不复杂。

回答3:

按照规定,针对离异、丧偶的情况,只要是在婚姻程序期间生育或者收养的一个子女,都可以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体办理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回答4:

回答5:

单亲家庭子女随母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办独生子女证:
条件如下:
1,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2,离婚时孩子判由母亲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