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犯法的哟,不管因为什么理由,只要骗保就是犯法的,若有什么需求,去找专业律师寻求帮助哦!
1.有关阳光保险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保险、资产管理等业务的保险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总部位于北京市。公司业务主要包括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
2.有关骗保法律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以上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如果是单位犯了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因此,只要是骗保,不管是什么理由,都是犯法的哦!
答:犯法的哟,不管因为什么理由,只要骗保就是犯法的,若有什么需求,去找专业律师寻求帮助哦! 1.有关阳光保险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保险、资产管理等业务的保险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总部位于北京市。公司业务主要包括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 2.有关骗保法律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以上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如果是单位犯了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因此,只要是骗保,不管是什么理由,都是犯法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