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毕业后超过一年不能申请学士学位证书。
成人高考学生申请学位必须在毕业前申请,而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含专升本)可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
正因为自考学位证只能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因此,学员需在毕业前或毕业后一年内通过学位英语考试,该考试每年只有两次,大约英语三级左右水平,通常是3月份和9月份报名、5月份和11月考试,务必把握好每一次考试机会。
学员最好在入学后第二年(第一年更好)就报考学位英语,并根据自己的英语水平参加学位英语考前辅导班,如果第一次没过,还可以尝试第二次或第三次。
很多学员是在大三毕业前才想起学位,发现自己符合申请条件,于是只能参加最后一次学位英语考试,准备时间不足,也找不到考前辅导班,一旦考试未通过,则与学位擦肩而过。
扩展资料:
成人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是由高校自主规定的,各高校的规定有所不同,常见申请条件通常包括以下三个:
第一,平时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75分;
第二,毕业论文良或优;
第三,非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人学士学位
自考本科毕业一年内没有申请学士学位证,证明学生已经自动放弃申请,以后再也没有机会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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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申请学位证条件:
一,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三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公室提出申请。常见的申请条件包括 :
(1)平时成绩平均分不低于65-72分。
(2)毕业论文良或优。
(3)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自学考试的学士学位可以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
二,在学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达到主考学校的要求,其中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一次通过,且成绩达到学校的要求。
三,一年考两次,上半年三月上旬报名。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都是由主考学院规定的,学校不同规定也不同,大部分学校需要单独学位英语考试,英语四级不可以代替。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学位申请的条件和方法如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3、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2)在学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其中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一次通过,且成绩达到75分;
(3)参加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非英语专业本科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者, 可免外国语统一考试。英语专业本科生考其他外国语。
4、申请学士学位的办法:
凡达到上述条件和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的当年,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主考学校的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缴纳一定的考务、评审等费用。对往届本科毕业生,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补授学位。
自考生如何申请学位
考生结束了所有本科自考课程,并完成了论文和答辩,就进入了最后的申请学士学位的程序,申请学位的条件和具体手续大致如下:
一、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考生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的全部课程(含笔试 口试 实习 实验),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优良且一次通过,思想品德经鉴定各个符合要求者,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学科学位。如论文答辩没有通过,必须补作,补作合格者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此外,各主考院校可能会有自己的规定,考生应予以注意。领取学位证书时间一般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后顺延半年。学位证书签署时间是各高校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时间。
二、学位资格限制
凡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均有一次申报资格,第一次未通过者以后不再补办。
三、申报学位程序
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 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 月底报省考试院。
3 、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 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 、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四、不授予对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
(2)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
(3)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
五、学位外国语考试
考生在学期间每人最多可参加三次外国语考试(包括毕业后一次)。毕业后可参加一次学位外语考试(上半年毕业者须参加当年学位外语考试,下半年毕业者可参加次年考试)。
六、授予学位程序
1 、参加学位外国语考试的考生在各主考学校报名。
2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主考学校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者应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次的报名费。
4 、主考学校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
七、补授情况
往届未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一律不再补授。
自考本科毕业后 可以先申请学士学位考试 考过学位证 再申请毕业证 如果已经申请毕业证了 一年内必须考完学位英语 如果一年内没有考下来 就不能再拿学位了(深圳继续教育招生办)
你考学位英语之前有没有拿毕业证 如果拿了 你拿不到学位了 必须在拿毕业证之前才能考的学位英语 毕业后考 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