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报金的期限为多少天?

2024-11-15 13: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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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从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进境货物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第15天,而邮运进境的货物滞报金为收件人接到邮局通知之日起的第15天。此外,转遥运输进境货物滞报金起收回期有两个:一是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天,二是货物运扭才旨运地之日起第15天。节假日顺延
滞报金的征收对象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日征金额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不足者不征。需注意,这里指的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是由海关审定的正常的到岸价格,它是以外币计价的。海关按应征收滞报金之日国家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滞报金是由于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超过法定期限向海关报关而产生的一种费用,不是罚款,海关出据的滞报金收据也不是罚款通知书。

回答2:

15天(期末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税单上有写的,逾期税款总额万分之5每天

回答3:

税款的滞纳金计算是:滞纳金从应申报当期征期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算,一直到税款入库之日。如果应交税款的当期征期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可以顺延一天到两天,比如应该7月份交税,7月10日是星期日,滞纳金就从7月12日开始算,假如7月10号是星期六,滞纳金就从7月13日开始算。
海关的滞纳金计算方式应该基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