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并报交警。
事故中不能自己定义谁撞谁。
或者这就是一起有预谋的刑事案件,不是交通事故这样的意外性含量较高的事情了。
但即使是“未保护现场”,还是可以区别“肇事逃逸”的。
1、主动将事情经过给交警解释清楚,并配合做好讯问笔录;
2,24小时内报保险公司;
3、提供事故发生时的视频,或者事故发生后的现场照片、录音等资料。
4、如果都不行,就让他到法院起诉你,就算你全责,法院判你赔多少。
保险公司就会为你给多少钱,你一分都不掏。
扩展资料: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4年12月15日,公安部下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稿调整了伤人事故调查、鉴定意见审核等程序,将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处理不同事故的交警需具备不同的资质。
意见稿还明确3种伤人事故可以快速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
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
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
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
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肇事逃逸
报警处理。交通肇事逃逸划定,是要看主观上的是否故意,不能一概而论都是逃逸。比如肇事时碰撞很轻微,驾驶员根本听不到撞击声或者是感觉到车辆抖动,然后驾驶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驾车离开现场,这样应该不算主观上的肇事逃逸。
主要优势:
相反,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比如猛烈撞击,车身抖动,以及撞击后驾驶员踩了一下刹车,这种情况下驾驶员再继续驾车离开,那就是主观上的故意逃逸行为了。(唯一一种例外,为了救治伤者将伤者抬到自己车上离开现场去医院,也不能算是逃逸。)
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并报交警,事故中不能自己定义谁撞谁,在这样的事故中我们称之为“相撞”,说得清谁撞谁的话,就不需要交警认定了,或者这就是一起有预谋的刑事案件,不是交通事故这样的意外性含量较高的事情了。
如果自己以为自己的车和人都没有问题,那么就走人了,在交管法中叫“未保护现场”,是可能承担事故主责或者全责的。但即使是“未保护现场”,还是可以区别“肇事逃逸”的。
建议:1、主动将事情经过给交警解释清楚,并配合做好讯问笔录;2、24小时内报保险公司;3、提供事故发生时的视频,或者事故发生后的现场照片、录音等资料。(如果有的话)4、如果都不行,就让他到法院起诉你,就算你全责,法院判你赔多少,保险公司就会为你给多少钱,你一分都不掏。(前提是你买了强制性和商业险)
实在没办法的话,就开车撞他Y的,这样你就不算比冤枉的了……如果结果是一样的话……
你看看哪里有没有摄像头,有的话有条件可以翻出录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