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读后感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 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文化苦旅》读后感
在短短的一个寒假里我做了很多有意义的事情,比如去社会实践。虽然比较忙但我还是做了一件我认为最有意思的事情。我把余秋雨教授写的《文化苦旅》大致看了一遍。
虽然来不及仔细去揣摩但确实让我感触很深,尤其是《风雨天一阁》至今都使我记忆忧心。
一个家族背负着艰守一座藏书楼(中国古老文化)的命运。范钦一个拥有强大毅力和强烈的爱国精神的藏书家让中国留下了一座具有文化代表意义的藏书楼,直到到现在都有它的痕迹,但是岁月的沧桑,历史的风尘还是将它掩埋了。范氏天一阁之所以留下来的原因是什么呢?这正式余教授所说的“超越意气,嗜好,才情,甚至是时间的意志力”而这种毅力有是什么呢?
范钦曾经顶撞过拥有巨大权势的皇亲国戚,而因次遭到仗打这样的重刑,还进过监狱。但他豪不畏惧,始终毫不顾惜坚持自己的信仰,相信真理。最后谁都奈何不了他,这就是一个古代藏书家,一个真正称职的藏书家所表现出来的超越常人的强健的职业道德品质。
说到这里,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下,我们这些学生,有哪一个能像范钦那样监守正义,监守自己的岗位。或许有但也是极少数的。我不是故意要借古代成功人氏来讽刺现代人,但是我还是要批判我们不好的地方,包括我自己在内,同学们,所有读书的人们,我们早就应该反省一下了。对我们来说范钦的意志力乍看之下,显得不近人情,然而我们的毅力呢?可以说连他的二分之一都没有。我们读书,在遇到挫折的时候该怎么办呢?学成之后又为了什么呢?等等这些尖锐的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
继续往下说,时间的流逝,光阴的短暂,80岁高龄的范钦中将走到生命的尽头,但他连生命的最后一刻都要监守岗位。他将自己的财产分成两部分,一份是他监守一生的藏书楼,另外一份是一张万两银票。他让他的两个孩子去选择自己想要拿的一份。
我想如果事情放到现在,有谁会愿意继承藏书楼,又不能卖而且不但没好处还要惹得一身的麻烦。然而有范钦这样伟大的父亲,就会有像他一样伟大的儿子。他的大儿子范天冲毅然的选择了子承父业,他继承了藏书楼。中国的古老文化就是因为有了像范氏父子这样的真正的读书人而保存到现在的。
说到这里我又要开始批判些什么。想到读书人,现在的读书人(有些人)说说是书生,毫不考虑自己的言行举止,说不该说的话做不该做的动作。而且读书为的尽是一些私人的事情,只为那黄金屋或是颜如玉,而且做人都做的很自我,对自己要求很低对别人则很苛刻,只要自己好就万事大吉,毫不顾虑别人,更不用说是监守岗位和保护民族的历史文化了,一点都没有范钦那样的奉献精神。
还有那些可恶致极的贪官污吏,他们丝毫没有一点职业道德,简直像行尸走肉一样活在世界上比狗都不如。范钦好比是天使,而这些贪官,滥用职权的人就是恶魔,总有一天这些恶魔,会被天上的那些像范钦这样的天使给带去,进化那肮脏的心的。
《文化苦旅》使我对读书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我们读书人读书不能只为自己,要为这个社会这个国家奉献自己的微薄之力,这样读书人才是读书人。
而且我们所学的文化有多少是古人用自己一身的心血换来的啊,文化的保留是艰难的,因此我们要好好珍惜这来自不意的文化,不虚度光阴,真正的领悟中华民族的优异文化,并且发扬古人身上的良知和意志力,坚决不做学成之后,而忘本的人,也不做半途因为搓责和困难而放弃学业的人。
一个人拥有了良知和强大的毅力才能领悟到我们祖先的精神,继承和发扬炎黄子孙数千百年来的优良传统。余教授的《文化苦旅》就如一艘导航船,她将带领我去深思更多中国文化的发展史。我也会将其细细品尝的
《老人与海》读后感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
圣地亚哥是个可怜的老头。海明威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的懂得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屈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圣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就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就把小刀绑在桨把上。刀子折断了,他就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就用舵把。这种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自从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学习上不再因为一两次不顺利而失去信心,而是越考不好,就越要考好。
今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我要感谢这本书,感谢它让我学到了那么多知识,感谢它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感谢它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我们的成功和幸福。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
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