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只要都同意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一方不同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不存在刚服完刑不能离婚的情况。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婚姻法》
在法律上你们已经算是离婚的了。
法律上有写到:分居2年算是自动离婚,可办正常手续。
我很好奇为什么受完教育出来就要被抛弃? 难道是因为你不能接受的事情而受教育的吗? 既然结婚了就别轻易离婚,再说他刚出来需要安慰,等等看吧,也许他变的比以前更好了呢?
祝你们幸福。
我觉得吧不是刚出狱就被抛弃,结了婚谁都不想走到那一步,离婚必出有因,我也是等着他出来去离婚的,同意离是好事,不同意只能起诉了。曾经给过他给过我无数机会,给不起了,走到了头,怎么样也不能继续走下去了,苦苦纠缠又何苦。
为什么不可以?
为什么不行,想离就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