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之一就是缴纳社保满1年。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凡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B、贷款额度: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C、贷款期限:
购买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15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
D、2012年4月~2013年3月,外地人城镇户籍的,缴纳城保五险,最低基数2599元,单位缴费比例37%,个人11%;农村户籍的,缴纳城保三险,基数为1949元,单位缴费比例28.5%,个人9%。2013年4月~2014年3月的数据目前还未公布。
即便就是你说的这样,全额自己负担,单位也不会去做,他敢于不给你们缴费,就不会作茧自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