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通过,机动车在年检之前需要把车窗贴的膜都去掉,不然无法通过年审。年检时机动车的风窗玻璃应齐全,驾驶人视野部位应无裂纹、破损,所有风窗玻璃不应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
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车辆外观检查规定:
车身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
1、保险杠、后视镜、下视镜等部件应完好;
2、风窗玻璃应齐全,驾驶人视野部位应无裂纹、破损,所有风窗玻璃不应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
3、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应符合GB7258的相关规定;
4、车身外部不应有明显的镜面反光现象,不应有任何可能触及行人、骑自行车人等交通参与者的部件、构件,不应有任何可能使人致伤的尖角、锐边等凸起物;
5、车身(车厢)及其漆面不应有明显的锈蚀、破损现象;
6、喷涂、粘贴的标识或车身广告不应影响安全驾驶。
扩展资料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车辆唯一性
1、号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品牌/型号
(1)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品牌/型号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一致。
(2)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品牌/型号,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一致。
2、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
(1)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的拓印膜一致,车辆识别代号的内容和构成应符合GB16735的相关规定。
其打刻部位、深度,以及组成字母与数字的字高等应符合GB7258的相关规定,且不应出现被凿改、挖补、打磨、擅自重新打刻等现象。
对于2013年3月1日起出厂的乘用车、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货车(低速汽车除外),从车外应能清晰地识读到靠近风窗立柱位置的车辆识别代号标识。车辆上标识的所有车辆识别代号内容应一致。
(2)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一致,且不应出现被凿改、挖补、打磨、擅自重新打刻等现象。
3、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
(1)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一致,并符合GB7258的相关规定。
(2)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一致。
4、车辆颜色和外形
(1)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外形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照片相符。
(2)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颜色和外形应与机动车行驶证上的车辆照片相符,且不应出现更改车身颜色、改变车厢形状、改变车辆结构等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车窗贴膜无法通过年审,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中的要求,所有风窗玻璃不应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
依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6.4.1.1 车身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
(a)保险杠、后视镜、下视镜等部件应完好;
(b)风窗玻璃应齐全,驾驶人视野部位应无裂纹、破损,所有风窗玻璃不应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
(c)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应符合GB7258的相关规定;
(d)车身外部不应有明显的镜面反光现象,不应有任何可能触及行人、骑自行车人等交通参与者的部件、构件,不应有任何可能使人致伤的尖角、锐边等凸起物;
(e)车身(车厢)及其漆面不应有明显的锈蚀、破损现象;
(f)喷涂、粘贴的标识或车身广告不应影响安全驾驶。
7.1 检验结果的评判
授权签字人应逐项确认检验结果并签注整车检验结论。检验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送检机动车所有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均合格的,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十五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参考资料来源:郴州市公安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车窗贴膜不能通过年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中规定:
6.4.1.1 车身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
(a)保险杠、后视镜、下视镜等部件应完好;
(b)风窗玻璃应齐全,驾驶人视野部位应无裂纹、破损,所有风窗玻璃不应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
(c)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应符合GB7258的相关规定;
(d)车身外部不应有明显的镜面反光现象,不应有任何可能触及行人、骑自行车人等交通参与者的部件、构件,不应有任何可能使人致伤的尖角、锐边等凸起物;
(e)车身(车厢)及其漆面不应有明显的锈蚀、破损现象;
(f)喷涂、粘贴的标识或车身广告不应影响安全驾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郴州市公安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可以贴膜,但是不要贴反光膜。《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机动车驾驶室必须保证驾驶员的前方视野和侧方视野,前风窗玻璃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员视区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允许小于 70%。
驾驶人区域的两个侧挡膜透光率,也必须在50%以上,所有车窗玻璃不允许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其中,风窗以外玻璃驾驶员视区部位,就是指驾驶时用于观察后视镜的部位。
此外,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大于等于50%,且不得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
汽车膜的选择要慎重,要注意不能光看价位,那样是没有用的,熟话说“一分钱一分货”,有很多人说4s店送的原装膜应该是好的吧,我们还花了钱,其实,大家只要想一想汽车都是组装成的,哪有什么原装膜呢?膜的生产厂商就是生产汽车的吗?呵呵,您就会明白那是销售的手段而已,因为汽车组装厂不可能单独去生产膜,而4S店里面的膜是为了卖汽车而增加的手段而已,什么是好膜呢?我说一些垃圾膜的特征:
常见的劣质汽车隔热膜特征有:1、揭开透明层的时候可以闻到刺鼻气味。2、开始用时有效,时间一长则无法很好隔热、隔紫外线。(劣质隔热膜在黏合剂中兑一点隔热化学剂和防紫外线化学剂,使用时间稍长或热度过高,则很快散发或发生化合反应,失去功能) 3、使用过程中玻璃膜出现褪色、龟裂、起泡等状况。
如果车窗玻璃上粘贴的是镜面反光车膜或深色车膜的话,是不能通过车检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规定,前风窗玻璃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人视区部位(驾驶人驾驶时用于观察后视镜的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该大于等于70%,所有车窗玻璃不得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所以想过年审 换膜吧 希望这个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