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交流的方式有三种: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严格来说,地方选调公务员一般是通过公选的,你有足够的能力,对方有空编,自己单位愿意放人,是可以选调的。
另外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因此,这5年内你只能通过选调的方式进行交流。是否能再参加公务员考试来调动就不清楚了。
其他公务员法没有规定的,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