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如果终止合同,如何避免支付违约金?

2024-11-18 10:23:3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份房屋合同完全就是按房东自己的意原做的 根本不据备法律效应,按国家相关法规 私人不得自行立合同
谁说私人不能订立合同了?
在合同里没有约定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就不能解除合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这是你们在签合同的时候你没有维护你的权益.

回答2:

虽然合同中并未约定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时责任的承担方式,但这并不能否定你的行为是违约行为,依法你将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至于承担多少需要你和房东具体协商解决

回答3:

这份房屋合同完全就是按房东自己的意原做的 根本不据备法律效应,按国家相关法规 私人不得自行立合同 你不用管他

回答4:

可以要求甲方开具房屋出租发票,税金在合同中未约定,应由出租方(甲方)承担。乙方若要终止合同且不想承担违约金,只能拖欠房租,因房租支付期限没有明确约定,待甲方与你协议终止合同,免除违约金。但甲方若走诉讼,违约金基本免不了的。

回答5:

属于违约,可以与房东协商。
  
房屋租赁合同
未到期,
出租人
解除合同的,
承租人
有以下权利:
1.
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
继续履行

2.
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
3.
还可以要求
赔偿损失
,损失包括:
店铺装修
费用剩余租期的
摊销
额;货物及预期收益的损失;以及其他可确定的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