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租金达到六个月以上的,可以解除合同并且到当地的法院进行起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百二十七条 【租金的未支付、迟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2016年10月12日市民刘先生将市区青年西路5号4-201室出租给朱女士,租约到期后,朱女士一直不愿腾房的事。自8月份起,朱女士竟不肯接刘先生的电话了,无奈之下刘先生求助媒体。
经记者协调,朱女士答应尽快搬家并支付租金,可近1个月过去了,朱女士还是一直没有动静。记者为此采访了专业律师,让专家支招。
租客到期不腾房
刘先生介绍,朱女士租房已经5年多了,到今年6月份租约到期,房租每月200元。“朱女士的儿子以前在南苑小学读书,她在孩子一年级下半学期起就开始租住我家的房子,到今年6月份,她的孩子到城南一所中学念初中,就不再续租房屋了。”
刘先生说,朱女士在城南一小区购买了学区房,在去年年底装修完毕并入住。
刘先生称,朱女士一家自去年年底搬进了新房,孩子小学毕业后,就彻底不在租住的房子里住了。刘先生催了朱女士多次腾房搬家,但朱女士只是口头上答应,但一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朱女士还欠着今年年初到现在近9个月的房租。刘先生说,“自8月份起,我联系她时,发现她竟然不肯接电话了。”
房客一再失约
根据刘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于9月11日晚上9点左右联系上了朱女士。朱女士说,她换了新手机号,旧手机号给儿子使用了。“孩子白天上学或上补习班,手机就一直静音或关机,只有在晚上回家才会正常使用。”
朱女士说,前段时间天气太热,丈夫又在外地出差,她要照顾孩子,实在忙不过来。“我们在出租房里安装了空调,搬家时涉及移机问题,我一个人照顾不过来。”朱女士说,她搬家时一定会结清房租,并答应“就在这几天搬家”。
10多天后,刘先生称朱女士并没有搬走。国庆假期前一个星期,记者拨通了朱女士的手机,她在电话中承诺,会在几天内搬家,并让记者联系刘先生,让刘先生做好准备。
昨天上午,刘先生称朱女士又爽约了。随后,记者赶到刘先生的出租屋前,刘先生透过窗户看着朱女士留下的物品,无奈地说:“对方已经违约,我是可以收回房子的,但朱女士留在房间内的物品如果擅自处理掉,万一对方找上门来索要,那就麻烦了。”
记者为此咨询了江苏哲睿律师事务所王凤阳律师,他表示,拖欠租金累计满六个月的,可依据相关法规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强行腾退并承担违约金、赔偿实际损失。
像刘先生家这种情况,承租人如果此时不搬离,侵犯了房东的权利,房东可以要求承租人限期搬离或者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迁出,判决胜诉生效后,若承租人仍不腾退,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王律师说,根据刘先生的情况,他可以请开锁公司打开房门,并且邀请居委会或者派出所工作人员任何一方到场,在他们的见证下将房客的物品清理出。
在此过程中,刘先生需要写一份证明,证明中可详细列好清理出的房客物件,最后请见证方在证明上签字。清理出的房客物品,若房客回来时和证明一起送还,这样可以避免产生纠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江苏网-租户不交租金不退房 律师:房东可收回房子
您好
这种情况不好怎么操作 只有等租客过来才能协商或者要求补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