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补办驾驶证(地址: 乌鲁木齐市兰湖路36号),所需资料及流程如下:
一、补办驾驶证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二张。
二、补办驾驶证办理流程:
1、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2、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3、到牌证窗口领取驾驶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五十一条 代理人代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时,受理岗应当审核代理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档案管理岗应当收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第五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过程中,发现嫌疑情况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调查:
(一)对身份证明有疑问的,通过向发证机关查询、与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比对、使用身份证明阅读器等方法核查。经核实为伪造、变造的,移交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处理。
(二)对机动车驾驶证有疑问的,可以通过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或者向发证机关查询等手段核查,经核实为伪造、变造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乌鲁木齐-机动车驾驶证遗失补证
参考资料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导航-乌鲁木齐-补换领驾驶证
驾驶证遗失后,任何地方的车管所都可以补办驾驶证的。补办驾驶证需要的资料是:身份证和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