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可以由他人代领
申领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领取证件的,可委托亲属代为领取
代领须持以下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委托书》(需说明申领人不能领取证件原因、被委托人基本情况并签名)
身份证办理全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
(1)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居民,应申领《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居民,可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地点
(1)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2)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三、办理材料
(1)《户口簿》或《居住证》
(2)更换《居民身份证》的还需带原证
四、办理流程
(1)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采集人像信息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4)更换身份证的,交回旧证,领取新证
(5)代领者需提交上文所述材料
五、办理费用
(1)首次申领 20 元
(2)到期换证 20 元
(3)丢失补办 40 元
六、办理时间
60 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 30 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引用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中国政府网
(2)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北京市公安局
多数地区可以代为领取(注:不排除有些地区不能代领,具体可咨询办理地派出所工作人员)。
一、不能代领的地区举例:
如办理身份证时未登记委托领取,在领取时系统仍需要录入指纹并凭本人指纹领取。
二、可以代领的地区举例:
领取证件时须由公民到户籍窗口进行证件核验,无法到场的由同户成年直系亲属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居民户口簿、委托书、代领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领取,公民在收到证件1个月内,携带证件到省内就近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五章 签 发
第二十三条 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机关是县公安局、不设区的市公安局和设区的市的公安分局。签发居民身份证的具体手续,由户口登记机关办理。
第二十四条 《常住人口登记表》内有关公民申报的项目,经核对无误,由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名后,作为签发居民身份证的凭据。
第二十五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的3个月内发给证件。
参考资料:
周宁县人民政府——身份证能不能让别人帮忙代领?
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换领身份证三天跑六次,还不给代领
中国贵溪——身份证办理好了,父母可否代领(本人常年在外地)
原则上来说,是可以的:
1、当事人不能亲自领取身份证的,在出具委托书及含双方信息在内的户口本、身份证受理回执单的前提下;
2、可以由户内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带上上述资料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领取身份证后,签字确认即可。
身份证回执:
1、居民在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时,派出所出具的计算机打印表格或手撕式凭证,为领取身份证的依据
2、截止身份证领用时,交回派出所时为止,原则上不超过90天。
可以
如果要别人代领,需要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取证凭条。如果没有取证凭条则必须本人领取。
身份证可以由他人代领
申领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领取证件的,可委托亲属代为领取
须持以下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委托书》(需说明申领人不能领取证件原因、被委托人基本情况并签名)
引用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国政府网
(2)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北京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