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未结算审计已经支付尾款违反什么法律法规

2025-03-19 13: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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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违法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没规定必须审计才能付款,除非是运用国有资金招投标的政府项目。普通商业项目何时付款,如何付款,法律不干涉,当事人自愿约定就有效,必须遵守。
法律分析
如果工程款支付超出合同规定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工程合同超过二年的,并不表示工程欠款就已经超过了二年的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谣言诉讼时效要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算。所以,如果虽然工程合同已经超过二年,但根据合同所约定的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工程款完全可能没有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所以应仍然可以正常地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如果工程款也已经属于超过二年时间未付的,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期间存在向对方催讨、对方承诺还款等诉讼时效中断情形的,只要重新计算的时间未过二年的,仍属于未过诉讼时效。另外,即使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的,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会正常受理,在诉讼中,如果对方未就诉讼时效向法院提出抗辩的,法院不会主动对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进行审查,债权人仍然有胜诉的可能。上述是超出合同工程款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十一条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回答2:

不违法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没规定必须审计才能付款,除非是运用国有资金招投标的政府项目。普通商业项目何时付款,如何付款,法律不干涉,当事人自愿约定就有效,必须遵守。
法律分析
如果工程款支付超出合同规定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工程合同超过二年的,并不表示工程欠款就已经超过了二年的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谣言诉讼时效要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算。所以,如果虽然工程合同已经超过二年,但根据合同所约定的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工程款完全可能没有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所以应仍然可以正常地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如果工程款也已经属于超过二年时间未付的,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期间存在向对方催讨、对方承诺还款等诉讼时效中断情形的,只要重新计算的时间未过二年的,仍属于未过诉讼时效。另外,即使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的,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会正常受理,在诉讼中,如果对方未就诉讼时效向法院提出抗辩的,法院不会主动对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进行审查,债权人仍然有胜诉的可能。上述是超出合同工程款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十一条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回答3:

不违法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没规定必须审计才能付款,除非是运用国有资金招投标的政府项目。普通商业项目何时付款,如何付款,法律不干涉,当事人自愿约定就有效,必须遵守。换句话说,如果不是政府项目,那么建设方哪怕和施工方约定,开工前全额预付所有工程款,都是有效的

回答4:

上述行为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16 号
第十八条:“工程完工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竣工结算:(二)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竣工结算文件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