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退税的会计分录

2024-11-20 00: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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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出口退税涉税帐务处理
  1.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额FOB*征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3.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免抵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额)
  4.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货: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典型例题:
  例1: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 15%,假设不设计信息问题。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0
  货:银行存款 5850000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00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240000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00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0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 ×(17%-15%)=48(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 48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0000
  (5)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0000元。
  (6)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90000
  货:银行存款 90000
  (7)计算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60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0000
  例2:引用例1的资料,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1)-(6)分录同上。其余账务处理如下:
  (8)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5-2400×(17%-15%)]=51-97=-46(万元)
  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
  (9)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46=314(万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4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14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0000
  (10)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60000
  货:应收出口退税 460000

回答2:

给我QQ 以从事进料加工出口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
江苏欢歌电缆有限公司 2007 年8 月 有关业务如下: 1、 当月 取得进项税金13. 6 万元, 出口销售 10 万美元, 内销 30 万元。 出口电缆退税率 5%。
取得进项税金:借: 原材料 80 万元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13. 6 万元
贷: 应付账款 93. 6 万元
10×7. 55( 汇率) = 75. 5 万元
借: 应收外汇账款 75 万元
贷: 销售收入 75 万元
根据当月 退( 免) 税出口收入、 出口货物所适用的征税率和退税率之差计算“当期不予免抵或退税的税额”
10×7. 55( 汇率) ×( 17%-5%) = 9. 06 万元
借: 产品销售成本 9. 06 万元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 9. 06 万元
2、 收到淮安市国税局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一份, 载明“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 10 万元, 用红字记:
借: 产品销售成本 10 万元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 10 万元 3、 当月 收到淮安市国税局出具的《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 , 载明“当期免抵税额” 18 万元和“当期应退税额” 11 万元:
1 借: 应收补贴款- 出口退税 11 万元
借: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 出口货物抵减内销应纳税金) 18 万元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 29 万元
4、 收到运保佣单据5 万元, 冲减原以到岸价申报的出口免税销售, 以红字记:
5×( 17%-5%) = 0. 6 万元
借: 销售收入 5 万元
贷: 应收外汇账款 5 万元
借: 产品销售成本 0. 6 万元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 0. 6 万元

回答3:

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XXX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
贷:库存商品--XXX
不可退税部分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出口退税: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或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