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好!朋友,根据《公安部第123、124号令100问》回答如下:
88.公安交管部门将如何检查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是否有陪驾?
答:法律的实施需要国家强制力保障,但更多需要公民自觉守法。落实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的规定,同样靠驾驶人的自觉遵守。公安交管部门主要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进行抽查,发现处于实习期且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的,已经或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123号令规定,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正准备进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后劝返。
综上所述: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如果单独上高速行驶,没人陪同,那么查处以后,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不扣分!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综上所述:公安部第123号令就是新交规,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第69条明确告知,是B2以上的驾照,在实习期内扣6分不满12分,实习期延长一年,在次被扣6分,不满12分,要注销驾照,而不是吊销!
说白了,你是C1驾照,还不够“档次”!记住,C1驾照,只要在实习期内,不被扣满12分,你就万事大吉!如果,被扣满12分,就注销你的驾照!
什么叫注销?就是你的驾照报废了!得重新交钱,考取!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 安 机 关 交 通 管 理部门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不扣分。
从2013年开始A.B.C证都有实习期,针对C证实习期上高速处罚基本是20元(现场抓获,可能性不大)。但是并不是说处罚不重,从65条款分析,这种处罚还有三个潜在的含义,1是所有的保险公司对于实习期上高速责任都将不赔偿,2是实习期上高速事故将认定为全责,3是实习期高速违章将并罚并上限处罚。
本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 安 机 关 交 通 管 理部门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不扣分。
从2013年开始A.B.C证都有实习期,针对C证实习期上高速处罚基本是20元(现场抓获,可能性不大)。但是并不是说处罚不重,从65条款分析,这种处罚还有三个潜在的含义,1是所有的保险公司对于实习期上高速责任都将不赔偿,2是实习期上高速事故将认定为全责,3是实习期高速违章将并罚并上限处罚。
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
驾驶车辆的许可是通过驾驶证的核发来实现的。这表明了获取驾驶证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有专门机关来核发。在国际上,对驾驶证的定义为:“为了驾驶汽车,主管当局发给的许可驾驶车辆的证明文件”。(摘自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关于劝告汽车司机批准方式的最低统一规则》)
我国对驾驶证的定义为: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2018年4月16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颁布行政命令,授权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代表澳门特区与国家公安部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
不会延长实习期,那是b照以上的,扣满12分,会注销最高准驾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