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犯罪共同说 在哪些情况下会出现 定罪 与量刑的不一致

2024-11-18 00: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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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该条文是我国刑法中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有关共同犯罪概念的规定,也是我国刑法理论中唯一以明文立法的形式对共同犯罪的定义所进行的表述。共同犯罪,是指二个以上行为人通过实行共同的行为来实现各自的犯罪,而不是共同实施某一特定的犯罪,只要求各行为人具有共同意思并共同实施了行为即可成立共同犯罪,并不要求个行为人均具有相同的犯罪故意,更不要求各行为人之间具有犯意联络,因此,无论是同种犯罪伙食一种犯罪之间,即故意犯与故意犯,过失犯与过失犯,故意犯与过失犯之间,均能成立共同犯罪。犯罪共同说与行为共同说的分歧在于行为主义与行为人主义的对立,即客观注意共同犯罪理论和主观主义共同犯罪理论之间的争议。犯罪共同说认为,刑事责任的认定基础是表现于外部的,客观上被人清楚感知的行为及其危险性和实害性,根据罪行法定原则,上述的行为指的是刑法个分则条文中所明确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犯罪共同说认为犯罪的实质是实行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所以应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对其进行深入研究,从而进一步确定其是否符合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该学说是以构成要件为理论基础,认为二个以上的行为人不可能就两种以上不同的构成要件成立共同犯罪,这就意味着只有当共犯人共同实行了符合相同构成要件的行为时才构成共同犯罪,这样就使得共同犯罪成立收到了构成要件的制约,只有甲、乙两人出于共同的犯罪目的,共同实施了杀人行为这一事实时,才能构成共同犯罪,若甲出于杀人的故意而乙出于伤害的目的,则仅为单纯的行为共同,不能成立共同犯罪,只能成立各自单独犯罪。行为共同则认为,犯罪行为是行为人反社会性格的表现,即表明了行为人反社会性格的举动就是犯罪行为。这是一种主观主义的共同犯罪理论,但其理论特征却表现在客观行为方面,因此,只要具有共同的前犯罪构成要件,前法律行为,就能成立共同犯罪,而不要求行为人共同事实某一特定的犯罪,也不要求各行为人之间具有主观意识联络,二人以上行为人可以就完全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成立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