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除了要求书面形式外,自书遗嘱要想合法有效,还需要满足以下三方面的要求:
1、遗嘱真实,是具备订立遗嘱能力的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
2、遗嘱内容完整,有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体现出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遗嘱内容合法,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老张三个子女,和张大张三签了一份材料,写明老张将房屋以30万元卖给张三,其中15万给张大,余钱留给老张,老张去世后起了争议,张二主张继承房层,法院认定:所签材料并未涉及老张对身后财产处分内容,不是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