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索赔

2024-11-20 11: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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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因此,你如果工伤治愈后,经伤残鉴定为九级,除已给付你的住院伙食补助等费用外,你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项补助应该在伤残鉴定后,由你或者你们单位提出申请,到医保中心领取;另外,你还能得到补偿你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如你们单位所说;如果你还在劳动合同期内或者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这两项补助暂时你不能领取。

回答2:

回答3:

做完工伤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就可以领了的,因为是单位出的找单位领所以单位在拖时间,最坏的估计可能解除劳动关系以后不认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