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真专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规定合并后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原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之和,这没错。但并不代表乙在新公司中所占股份就一定为(3550*40%)/(3550+40000)。这个案件合并后注册资本应为(3550+40000),但甲乙丙所占股权应该按照A、B公司净资产和盈利能力来协商确定,因此乙方所占(2亿*40%)/(2亿+5000万)前后的股权比较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