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这要看你具体情况,以及可以证明的材料。估计困难很大。
如果可以的话当年就可以
战友你的伤情办的怎样了?
要是去前线受伤,哪肯定是评残的
请问下你是在执行任务的受伤的?训练受伤?那是不能评残的、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