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参保方式 一、 办理新参保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保时需携带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城镇个体工商户需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到当地社会保险局个体缴费窗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社会保险局为以上人员填制《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建立参保档案。 二、 参保缴费 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同意为20%,由本人直接向登记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其中8%记入个人帐户。 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以上人员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允许继续缴费达到15年,但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 三、 参保缴费期间死亡 (一) 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自由职业者等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个人缴费部分返还给法定继承人。 (二) 企业职工在缴费期间死亡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四、退休 符合退休条件的由自由职业人员由其档案托管部门提供档案及相关资料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