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关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餐饮服务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7、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8、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的情况说明和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9、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 : 申请人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3、审查: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4、决定: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许可证颁发: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扩展资料:
《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注意事项
1、150方以下的面积的小型餐馆不需要办理消防和环评。
2、150方以上的面积餐馆则需要先到环保部门申请环境评估,还需向公安局防火科申请消防评定。两者通过者才有申请餐饮证的条件。
3、食品摊贩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执行。
4、《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类别、许可证号、发证机关(加盖公章)、发证日期、有效期限及备注等内容,有效期为3年,免费办理。
参考资料:餐饮服务许可证—百度百科
去食品卫生局办证窗口领取并填写《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 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 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3 、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
4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
5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