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一任务决定了司法警察大队管理必须抓住两个主要方面:一是通过有效的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业务学习、专业训练、体能提高、职能履行的秩序,为检察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保障。二是通过有效的警务工作组织协调,不断增强司法警察为检察办案工作服务的意识,努力提高警务保障能力,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总之,司法警察的管理工作,应把为办案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并把它作为司法警察大队队伍建设有无新成效的标准。司法警察大队管理工作突出为办案服务为中心,就是要做到心中装着“中心”,工作中不断研究“中心”,努力钻研熟悉“中心”。只有如此,才能使司法警察的管理同办案这个中心协调一致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