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回答如下:1,这几年法学院课程关于刑罚总论、司法考试命题采用的张明楷的主客观统一(二阶层体系);2,但是在实践中,还是按照以前的四要件体系办案(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3,不论哪种体系,我认为对实际办案没有多大影响,主要参照两高公安部的司法解释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