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如果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需要放弃美国国籍,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