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那也是对于残疾军人子女的唯一法定照顾条款):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入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部门规定。
但是怎么加分?特别是对于高中、高考怎么加分?那不是国家具体规定的,那是有你所要考的学校或者教育局决定的具体加分和加分数量的。就是你是四级以上残疾军人的后代,我倒是建议你在考试前期就是不拿自己父辈残疾军人说事,而是当着没有这样措施而备考,这样对你只有好处,有加分的那么就当天下掉馅饼,指望他人的荫僻那是不牢靠的靠山。
祝我们的小辈入学理想的学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