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1、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扩展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3、拆本使用发票;
4、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1、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2、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3、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4、拆本使用发票的;
5、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6、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7、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8、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9、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带发票存根联、发票购领证和发票专用章,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要带金税盘或金税卡。
需要带的的资料:
1、发票领购簿,这个是必须要带的,办公人员会把领发票的具体情况打到这个上面来。
2、金税盘,公司开票用的盘,这个也需要用到。
3、作废的发票,如果有当月作废的发票也要带上。
4、财务公章和法人公章,看地区而定,有些地区不用带。
发票领购簿和IC卡,第一次领的话就要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事项通知书(发票票种和数量核定)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复印件都要盖公章哦。。
到税务局领取发票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