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不需要交钱
驾照扣分查询:
驾驶证扣分查询,是指通过短信、电话、网络的方式,查询机动车辆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导致的扣分处罚。机动车违章查询有交通支大队终端查询、服务网站查询、电话查询、短信查询和工具查询五种方式。
查询方式: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登陆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
(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
(4)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5)交通违章查询工具,输入车牌信息查询。
扣分规定:
根据2016年4月1日实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为扣十二分、扣六分、扣三分、扣两分、扣一分。
扣分后果: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的,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周期。
(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计分周期累积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并参加科目一考试。
(3)如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还应参加科目三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不用。
一、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一节
记分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二、学习流程
1、拿着驾驶证、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到违处大厅把证件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看到你被扣12分了,就会给你开个学习的单子。
2、拿着单子到交警队法制科或者督察办,法制科就会安排你学习一周,学习期满后考试,考试合格后,法制科会给你开个学习合格的单子。
3、拿着考试合格的单子再回到违处大厅,工作人员会给你打印违法处罚决定书,然后拿着决定书到指定银行交款,交款后,驾照就可以正常使用了。
4、特别提示:打印的违法处罚决定书,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日,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额不超过罚款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