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应该算是感谢费或介绍费话之类,这个国家并没有立法禁止,给出去的钱是不好要回来的,这个可以租对方商量,看看对方的口气
这个很正常 别人提供工作 你接受了这个工作 你也给出了好处费 他也帮助你解决工作问题 你们俩的协议就完成了。现在你孩子嫌弃这个工作 不做了 应该要问问你孩子 为什么别人都能做 你做不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做出来的决定是要受法律责任的,不可能因为你的不做了就去把好处费要回来。你这样做对得起,帮助你找工作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