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证券相关的金融企业分为两类,以投行(券商)为代表的卖方和以基金为代表的买方。卖方收入主要来自为企业发行承销证券取得的报酬、其他企业咨询服务费用。在证券业务一块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做市收益和交易佣金(由交易额决定)。买方作为实际持有资金进行投资的一方,收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向客户收取的管理费(由资金规模决定),另一部分是协议的超额收益的分成(或者自有资产投资的全部收益),源于投资证券的价差收益(体现了买方战胜市场为客户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
证券的收益都是利息,经营不同的证券是为了减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