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只要你们没有争议,民政局一般不会干涉。不过,共同抚养在实践中很难实施,容易产生矛盾与争议。不如写由对孩子成长生活有利一方抚养,另一方多一些探望权,比如每个周末都可接孩子同住等。
写这样的语句,等于没写明白,也算没写。小孩应该写明由谁监护(跟谁共同生活),扶养费在小孩成年前均由双方承担,如果小孩由女方监护,男方每月都应该支付扶养费,同时还有探视小孩的权利
不可以,这样不能直接确定抚养权归谁。
可以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