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收取1年以上期限的包装物押金,是在收取时就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吗????

2025-03-22 03: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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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包装物押金收入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逾期"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超过一年的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