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2025-03-25 20: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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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您可以查询《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1990年1月18日劳动部发布),如
第三条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矿山井下作业;
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第四条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Ⅱ级(含Ⅱ级)以上的作业。

回答2:

女职工禁止在矿山井下作业,禁止森林伐木,流放作业。脚手架安装拆除作业,电力电信高空架线作业。经期禁止低温,冷水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