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袍与寻常人所穿服装大有差异,它是由国家统一制作、配发给有一定身份、从事特定职业之人。法官袍主要体现的不是国家对法官的福利待遇,而主要是表征法官的职业地位与常人不同。从袍的涵义看,袍就是用衣把人包起来。法官袍就是国家用黑色的袍子把法官包起来。从其实质层面透视是国家希望法官所处的环境相对封闭,不与案件当事人在庭外接触,与其他不应接触的人也保持一定的距离。
距离可以产生权威,距离也可促进公正。法院有许多的生效判决难以执行,这和法官与一方当事人过于亲密接触,导致另一方当事人的反感不无关系。国家配置给法官黑袍,希望他能认真执行有关回避的规定,既要远离原告,又要等距离地远离被告。法官虽是世俗之人,当他披上法官袍之后,就应与世俗世界保持一定的距离,国家希冀能用法官袍来束住法官那颗勃勃跳动向往尘世的心。
1、第五条 着装换季日期视各地季节、气候、温度变化情况,由各级人民法院自行酌定,统一要求。
2、第六条 着短袖夏服时,浅月白色短袖衬衣配夏裤(裙),上衣外穿,佩戴小法徽,不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
3、第七条 着长袖夏服时,浅月白色长袖衬衣配夏裤(裙),上衣扎系于裤(裙)腰内,佩戴小法徽,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
4、第八条 着春秋服、冬服时,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领带下沿应与皮带扣位置大致相当。
1、第二条 法官在下列场合应当穿着法官袍:
(一)审判法庭开庭审判案件;
(二)出席法官任命或者授予法官等级仪式。
2、第三条 法官在下列场合可以穿着法官袍:
(一)出席重大外事活动;
(二)出席重大法律纪念、庆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