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因为抚养费纠纷,申请强制执行后找不到对方怎么办?法院会怎么做?

2024-11-04 09:22:2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其次,就该案例而言,即使被执行人不到场,不影响法院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回答2:

找不到人则无法执行,法院也不会帮助找人的,只能你自己找到人之后申请法院执行

回答3:

法院找着找着你也就懒得去了,这种事管的了一次,管不了下次,你认了吧

回答4:

没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