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是一个种类繁多的大家族,各种汽车有各种不同的用途,因此人们要将它们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有轿车、客车、货车、越野车、专用车、自卸车和牵引车等,类型里面还要根据车型细分,按照我国国家标准规定各类汽车划分如下:
轿车按照发动机排量划分,有微型轿车(1升以下)、轻级轿车(1-1.6升)、中级轿车(1.6-2.5升)、中高级轿车(2.5-4升)、高级轿车(4升以上);
客车按照长度划分,有微型客车(不超过3.5米)、小型客车(3.5-7米)、中型客车(7-10米)和大型客车(10米以上);
货车按照载重量划分,有微型货车(1.8吨以下)、轻型货车(1.8-6吨)、中型货车(6-14吨)、重型货车(14吨以上)。
轿车、客车和货车都是最普遍最常用的汽车,而越野车、专用车、自卸车和牵引车则具有专门的用途,适宜使用在特殊的环境和场合中。越野车主要用于坏路或无路地区的全轮驱动的汽车,但现在用途已经扩展为一般商用车;专用车又称特种车,是一种不同于上述任何类型汽车并具有特种结构,主要用于特殊用途的汽车,例如救护车、消防车、押钞车、洒水车、邮政车、电视转播车、油罐运输车、水泥搅拌车等等;自卸车是工矿企业和建筑工地用于装载散装原料、砂土并能使货箱自动倾翻卸货的汽车;牵引车专门用于牵引挂车的汽车,例如专门牵引集装箱挂车。
以上轿车的分类以车的排量为依据,这点各国大同小异。例如美日等大国轿车级别分类如下:
美国轿车分类
级别
A
B
C
C
D
D
E
F
发动机排量
〈1升
1.3升
1.6升
1.8升
2.2升
>2.2、<2.
>2.8
日本轿车分类
德国轿车分类
级别
轻四轮
小型汽车
普通车
Aoo
Ao
A
B
C
D
发动机排量
0.55升
1-2
>2
〈1升
1.3升
1.6升
2.2升以上
不过,上述车辆类型的分类将会过时。因为它是我国在1988年6月发布的有关国家标准(GB/T3730.1-1988)上划分的。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和与国外汽车业的合资合作与交流日益增多,面对近十几年来出现的各式各样汽车,这些标准巳与国际通行标准不衔接,不适应实际需要。
为了改变这一现象,我国重新制定了有关汽车分类的新标准(GB/3730.1-2001)。新标准依据国际标准(ISO
3833)制定,其中最显著的修改,一是废除“轿车”的提法,改称为“乘用车”,二是不再将越野车单独分为一类,而是归属到各个车类中。
新标准将汽车分为两大类:乘用车和商用车。
乘用车(不超过9座)分为普通乘用车、活顶乘用车、高级乘用车、小型乘用车、敞篷车、仓背乘用车、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等11类。
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和半挂牵引车等3类。客车细分为小型客车、城市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铰接客车、无轨客车、越野客车、专用客车。货车细分为普通货车、多用途货车、全挂牵引车、越野货车、专用作业车、专用货车。
新标准废除“轿车”的名称而改称“乘用车”,被认为是对传统观念的变革,它将改变传统观念将轿车视为奢侈品的思想,回复到主要是一种代步工具的概念。
1、汽车车型有:小型车、微型车、紧凑车型、中等车型、高级车型、豪华车型、三厢车型、CDV车型、MPV车型、SUV等车型。
对于汽车的产品型号来说,主要是由几个方面代号组成,主要有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要参数代号、产品序号。
对于附加企业自定代号来说,由于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必须要增加相应的专用汽车分类代码。
企业名称代码主要是位于产品型号中的第一个部分,是用企业名称的两个字母进行表示,是企业名称的两个汉语拼音。
2、我国汽车分类标准:
我国汽车的分类主要有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车、专用汽车、客车、轿车、半挂车等几种类型。
货车主要是:微型货车、轻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
越野汽车来:轻型越野车,中型越野车,重型越野车,超重型越野车。
自卸汽车:轻型自卸车,中型自卸车,重型自卸车,矿用自卸车。
牵引车:半挂牵引车,全挂牵引车。
专用汽车:箱式汽车、罐式汽车、起重举升车、仓栅式车、特种结构车、专用自卸车。
客车:微型客车、轻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特大型客车。
轿车:微型轿车、普通级轿车、中级轿车、中高级轿车、高级轿车。
半挂车:轻型半挂车、中型半挂车、重型半挂车。超重半挂车。
汽车分类标准如下:
1、载货汽车:微型货车——Ga<=1.8t;轻型货车——1.8T ;中型货车——6t ;重型货车——Ga>14t。
2、越野汽车:轻型越野汽车——Ga<=5t;中型越野汽车——5t<=Ga<=13t;重型越野汽车——13t ;超重型越野汽车——Ga>24t。
3、自卸汽车:轻型自卸汽车——Ga<=6t;中型自卸汽车——6t ;重型自卸汽车——Ga>14t;矿用自卸汽车
4、牵引车:半挂牵引汽车;全挂牵引汽车
5、专用汽车:箱式汽车;罐式汽车;起重举升汽车;仓栅式汽车;特种结构汽车;专用自卸汽车
6、客车:微型客车——L<=3.5m;轻型客车——3.5m;中型客车——7m ;大型客车——L>10m;特大型客车。
7、轿车:微型轿车——V<=1L;普通级轿车——1L ;中级轿车——1.6L ;中高级轿车——2.5L;高级轿车——V>4L。
8、备用分类号
9、半挂车:轻型半挂车——Ga<=7.1t;中型半挂车——7.1t;重型半挂车——19.5t;超重型半挂车——Ga>34t。
注:1、Ga——厂定最大总质量(单位:t-吨);
L——车厂(单位: m—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