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己家的实际财力情况决定,不交钱也饿不死,打钱了会改善一些。一般最多不允许超过一千块钱。
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拘押在看守所,不交伙食费。其他生活日用品按照需要自己购买。《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 对少数民族人犯和外国籍人犯,应当考虑到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生活上予以适应照顾。《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