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第十六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国际日
每年的4月30日是1998年在美国由一个反体罚组织发起的国际不打小孩日(又译无巴掌日,美国称为International SpankOut Day),已有上百个国家的民间参与。
全球状况
1989年通过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任何儿童不受酷刑或其它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世界各国对刑罚体罚看法不同,主要争议在其是否人道和有效方面。对体罚例如1994年,新加坡法院对一名涂鸦和盗窃的美国少年Michael P. Fay的判决中包含鞭笞6下(后减为4下),被美国人普遍认为不人道,总统克林顿呼吁赦免,但未遂。大部分未成年人认为:体罚是对其人格的不尊重,是损害其尊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