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强制执行有异议,怎么办?(跪谢)

2024-11-16 13: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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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法院强制执行有异议,可以向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2:

1、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不能执行,其是对特定人的补偿
2、不可以执行你和你妻子的工资
3、但可以执行你们继承到的财产

回答3:

1、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抚恤金不是给死者的,是给死者家属的,法院无权强制执行。
2、不能。第一,你岳父欠别人外债,在他遗产的范围内先偿还外债,剩余部分才可继承,如果其遗产不足以还债,那么该外债将不能清偿,也不会牵扯你妻子的财产。

回答4:

如果是法院问题可申请上诉
如果是自己心中不服而无法律依据那只能按照法院判决办事

回答5:

1、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范围之内,法院无权执行。
2、可视为你妻子已继承房产,因为根据继承法规定,有继承权的人,必须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才不继承遗产,你妻子未明确放弃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之内承担责任,遗产足以清偿债务,且法院已冻结,法院不能执行你和妻子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