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改革从宏观上来讲对企业的影响主要有哪些方面

2024-11-15 2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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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宏观角度 :
1.对企业类型影响。我国目前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由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这也是之前的税法所保障的,而新法规定后两者不适用本企业所得税法,即后两者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前两者在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后,股东还得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鉴于后两者在责任承担上要大于前两者,因此企业会在权衡自身发展前景、规模预测、市场风险等因素后,可合理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或改变现在所采用的企业类型,以期缴纳相对较少的税款。
另外,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有关规定,我国内商独资企业从2001年1月1日起, 就已享有停征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者的经营所得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了,而外商独资企业由于不适用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因此也就未适用上述政策了。但为了贯彻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原则,此次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独资企业理应包括外商独资企业在内,因此外商投资企业也会对企业形式进行再考虑。
2.对企业数量与结构的影响。总体上来看,新法构筑的税收优惠体系是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与以往“区域优惠为主、产业优惠为辅”的政策迥然不同。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时,必须将视角从投资地点的税收筹划向投资方向的税收筹划转变,或投资于高薪技术企业进行创业投资、或投资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及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等,而非更多关注于对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等特定区域的投资,企业在这种税收优惠的利益驱使下可能会选择相应的企业类型,也就对市场的企业结构产生影响。
在我们国家周边亚洲区域来看,中国所得税的税率并不高,从这个意义上讲,外资看到了中国的税负并没有大幅度的增长,反而公平了税负,有很多优惠政策和内资企业是完全一样的。同时对于我们国家整个经济的发展,尤其是2008年奥运会对于整个经济会有很大的带动作用,从这两年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引进外资的总量来看,没有减少外资的总量,而且还在增加外资的总量,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担心外资会因为这一次所得税法的调整,会放弃在中国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