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了但是钱迟迟不进账该怎么办?

2024-11-15 14: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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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你可以选择耐心等待进账。也可以选择做企业坏账,这需要看你是否能收到相关货款。

【法律分析】

在税务上,企业发生的损失是可以税前扣除的,这就是我们说的企业坏账。但是用这个法子一定要注意,税前扣除的环节一定是企业真实发生损失后,这个地方容易出错:

会计处理: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个人建议】
在交易中,碰到开票后无法收款的情况,确实是比较头疼。这个问题是属于企业应收账款的问题,以下先说说可以考虑的方面,再谈谈事前和事中如何管控,来尽量降低因收不回款而发生坏账的概率。没有收到款,并不代表款项就一定收不回来。所以,还是需要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建议】

1、如果是长期合作的客户,之后也有继续合作的意向,那么相对催款会容易些,可以好好协商,到底什么时候把钱打回来,能不能尽早打过来等等,尽早确定好日期,让对方打款。

2、如果是一次性的买卖,那么要特别关注,"盯"着对方早日解决款项的问题。同时,还要关注对方的情况,比如是否给别的供应商安排款项,经营和资金周转有没有问题等等。需要向对方要明确的付款计划,当然,也可能碰到万般无奈的情况要接受延迟付款或者接受汇票等。

3、如果碰到对方故意欠账款不付,就会比较麻烦,因为没有合同或者相关的物流单据作为佐证,打官司也没有证据。而即使有证据,打官司是否划算也是个问题。一般金额不大的,可能大部分老板是不愿意去打官司的。最后很多时候,也就只能自己做坏账了。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回答2:

一般都是先付款才开发票的,发票就是一种付款凭证,你先开了发票,如果对方不付款,可以通过银行对账单来取证,在对方有支付能力的前提下法律手段应该可以保证你们可以收回货款,但你们没有收款就开发票也是有责任的。
做账务处理可以挂账,做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一并计算税款。

回答3:

首先,你该明白开票是在确认收入,也就是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了。
其次,开票并不代表一定得收到钱,也可以确认为债权,就是说别人欠你钱咯。
第三,你销售的时候合同中应当有约定付款方式,你可根据约定催款呀!如果对方违约你可以另找法律途径要钱咯。
最后,告诉你虚开发票主要是指对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进行开开票确认为收入,比如:预开票。

回答4:

如果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却迟迟不付款你知道怎么操作吗?

针对这种情况,税务局给出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

你可以开一张销项为负数的红字专用发票。比如说你公司开具了一张,200万的发票给对方,对方确实是没有付款,而且还拿着你的发票进行了进项抵扣,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对方违规在先,你就可以开一张200万的红字发票。这样做有两大好处,

第一:避免公司在没有收到客户款项的时候多交增值税

第二:可以倒B着税务局去查对方抵扣的这张发票,为什么在没有给你公司付款的情况下却还抵扣了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违规,那也是对方的错误!

回答5:

对方未付款就做应收,你就挂在账上。有的挂几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