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东莞市教育局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东莞市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一式一份),需预先登录东莞教育网下载并手写体填写;
(2)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代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三科考试成绩单;
(5)非东莞户籍社会人员有教育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时须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7)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非在编在职(非公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政府人才管理部门开具的有效人事证明材料;在编在职人员(公职人员)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8)以上材料均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除报名表上的相片外,另交同底免冠正面彩色小一寸近照2张。
报名入口参考华图网校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根据东莞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教育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1日至3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B座一楼)
3、报名方式:报考者须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材料齐全的,可以允许代报,但不接受网上和电话报考。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东莞市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一式一份),需预先登录东莞教育网下载并手写体填写;
(2)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代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三科考试成绩单;
(5)非东莞户籍社会人员有教育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时须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7)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非在编在职(非公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政府人才管理部门开具的有效人事证明材料;在编在职人员(公职人员)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8)以上材料均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除报名表上的相片外,另交同底免冠正面彩色小一寸近照2张。
4、按招聘学科对应报考,每个报考人员限报考同一学段同一个学科,同时报考两个学科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东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教职员岗位表(按学科分岗位,第一次报名使用)》上的报考条件为基本条件。各招聘单位可根据用人需要适当提高招聘条件,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教职员岗位表(按招聘单位分岗位,第二次报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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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公办教师4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毕业生专场)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3年、2014年毕业生和2012年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
(二)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专业对口,要求本科(学士)或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与招聘专业要求相符;
4、如获聘,须在一年内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应教师资格;
5、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具体见《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中职学校教师(毕业生专场)岗位表》。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招聘程序、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定于2013年10月18日-2013年10月21日进行。本次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实操)-学科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安排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rlzyj.dg.gov.cn)、东莞教育网(www.dgjy.net)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www.topbys.com)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3年10月18日(10:00-11:30,14:30-17:00)。
2、推介会: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第二教学楼102室,上午10:00正式开始。
3、现场报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第一教学楼五楼共享大厅,报名工作将于推介会后进行。
4、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考,报考者须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和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材料齐全的,可以允许代报,但不接受网上和电话报考。各报名人员可预先投递电子简历到各招聘单位的邮箱(见岗位表)。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东莞市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贴好照片),需预先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rlzyj.dg.gov.cn)、东莞教育网(www.dgjy.net)或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www.topbys.com)下载并手写体填写;
(2)内地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代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人事关系挂靠在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含镇街人才办)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人事证明材料(人才代理协议或档案保管合同或生源证明等)复印件。
(5)个人大学期间学习和参加社会实践、社团工作简历。
5、按招聘岗位要求对应报考,每个报考人员可报考1-2间学校,每间学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每个招聘单位设一个审核组负责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按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四)面试(实操)和学科考试
面试(实操)以招聘单位为主体组织相关工作,学科考试由东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接到面试或者考核通知的考生凭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实操)和学科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处理。如一个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由外出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面试(实操)和学科考试。面试(实操)和学科考试时间分别为15分钟,学科考试以说课和问答形式进行,其中说课时间为10分钟,问答的时间为5分钟。
1、面试(实操):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时间: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各招聘单位成立面试考官组负责本次招聘的面试(实操)工作。全部岗位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实操)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及格人员(百分制60分为及格)中原则上按不低于1:2比例确定学科考试人员。岗位符合要求人员不达考试比例,仍希望继续参加下一轮学科考试的,须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申请报外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才能开考。10月19日下午17:30前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进入学科考试的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学科考试课题和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