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设有:
34个省级行政区域(含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333个地级行政区域(含283个地级市、1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
2856个县级行政区域(含853个市辖区、370个县级市、1461个县、117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2个特区、1个林区)
40906个乡级行政区域(含2个区公所、6923个街道、19410个镇、13379个乡、1095个民族乡、96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
上述地、县、乡统计数据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三地
23个省,661个市